方便群眾,解決群眾看病購藥難的問題
發布時間:2004-07-10 11: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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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為解決看病難吃藥貴的問題,積極推行醫藥流通體制的改革和醫療體制改革。藥品零售市場的平價讓利,給老百姓帶來了實惠。
老百姓到醫療單位就醫,接受醫療單位的醫療服務,醫生為患者開具藥方,作為患者,有權選擇在哪里購藥的權利。
目前許多醫院為了保護處方不外流,全部使用電腦進行管理,患者只有在付了錢拿到藥的時候,才能拿到處方,使老百姓失去了選擇自由購藥的權利。
國家為解決抗生素濫用的社會問題,從2004年7月1日開始實施抗生素、抗菌素等五類藥品必須憑處方配藥和在零售藥店銷售的規定。這就給所有的藥品零售藥店帶來徙方來源問題,若無處方來源既不方便老百姓選擇購藥地點,讓他們在利益上有所損失,又直接影響了藥品零售企業的銷售和利益(抗生素類藥品大致占零售藥店藥品銷售的20%)。今后國家將出臺更多的處方藥憑處方銷售的規定,由此對藥品零售企業的影響會更大。
綜上所述,我們建議有關政府部門組織解決這個問題,有以下兩點方法可供參考:
一是醫療單位要給患者處知情權,給患者自己選擇購藥地點的權利,這主要是在門診看病后就給病人處方而不是在付了藥費后給病人處方。
二是政府有關部門應允許執業醫師在符合執業條件的零售藥店執業,并放開審批執業醫師到零售藥店執業的事項。這樣才能既解決老百姓用藥安全問題,又能解決老百姓購藥方便問題,還能解決零售藥店合法銷售處方藥的問題,從而建立一個有序的公平的藥品流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