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大體育事業經費投入的建議
發布時間:2006-03-05 13: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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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楊堅明
金華是全國田徑之鄉,也培養了黃志紅、鄭晨、唐林華、馬苗蘭、李杰、邵丹、蔡力等一批優秀的體育人才,在去年的第十屆全國運動會上,我市游泳選手蔡力、武術選手張春燕等運動員取得了四金一銀一銅,金牌榜名列全省第四。舉重運動員金江濤獲世界青年舉重錦標賽冠軍,實現我市在世界級舉重比賽中冠軍零的突破。
但是,由于體育事業經費投入不足,體育設施嚴重滯后,公共體育場所匱乏,體育后備人才的頂尖人物培養困難。
市人民廣場田徑場和奧托康體育場拆除后,市區已經沒有體育場和體育館相連的公共體育設施。由于我市沒有按照《體育法》規定,先建后拆公共體育設施,為此,省人大曾專門下文,把金華列為“嚴重違反體育法的典型”。市區體育設施嚴重滯后,既不能滿足群眾健身需求,又不能滿足體育后備人才的訓練。國家對城市公共體育設施用地定額有指標規定,每20萬人口就必須有50米室內溫水游泳館、有體育場和體育館相連的公共體育設施。舟山700畝、麗水400畝的體育中心都已動工,紹興、湖州、嘉興等地區的體育中心都已建成,我市成為全省唯一市區沒有體育中心的地級市。
從后備人才培養來看,省財政廳、省體育局在上一周期為我市布局了重點運動員316名,非重點運動員1270名,按照省財政廳、省體育局文件規定,重點運動員伙食補貼每人每天應安排20--25元,非重點運動員每人每天應安排10元,就重點運動員的伙食補貼,財政每年就應安排284萬元。目前我市正在備戰省運會的重點運動員,按現在安排的財力,每人每天只有6元,不足省規定的30%,體育主管部門和運動員訓練部門千方百計籌措資金,仍缺口很大。非重點運動員的伙食補貼更是沒有經費安排。青少年運動員正處在長身體的時期,運動訓練會使體力嚴重消耗,伙食經費不足造成運動員體能不足,運動量難以加大,不僅影響運動成績的提高,而且還會給運動員造成傷病。
訓練布局經費得不到落實,運動員的伙食補貼不足,公共體育設施沒有投入,制約著我市后備人才的培養,面臨招生難、選才難、訓練難、組織競賽難、參加省賽難等困難;還造成國家和省級的高層次體育競賽難以承;,人民群眾健身也受到制約,市區許多中小學舉辦運動會沒有公共體育場所。體育經費投入的嚴重不足已嚴重制約我市體育的發展。
體育事業的發展關系著人民群眾的健康,一個地區體育運動的發展狀況反映出一個地方人們的精神風貌,反映了一個城市的品位。《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第六條保障條件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體育事業經費、體育基本建設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和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并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逐步增加對體育事業的投入。
我們建議:應加大體育事業的投入,要關心體育后備人才的保障條件,從實際出發,積極落實省財政廳等有關文件的規定,使我市的體育事業能跟上全省體育事業發展的步伐,建設體育強市。
注:本文系金華市政協委員、民建金華市委會秘書長楊堅明在市政協會議上的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