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立行業協會管理署的建議
發布時間:2005-07-18 16: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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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案人]秦小偉委員
[背  景]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與政府體制的改革深入,政府部門的職能重點轉移到為經濟發展服務的能力建設上來。目前我市各產業、行業先后成立了行業協會與商會共計180多家,給區域經濟的健康發展帶來了極大的推動作用。溫州市各行業協會組織先后經過多年的工作探索,現急需政府配置一個專門機構,統一對行業協會進行指導、培育、管理、服務及對協會與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銜接、協調。
[對策建議]1、理順行業協會 (商會)隸屬關系,根據中央、省有關行業協會管理辦法或條例規定精神與全國其他兄弟省、市(如廣東、上海)經驗建立溫州市行業協會(商會)管理署或辦公室等形式來協調管理、培育、規范我市行業協會。2、進一步落實到位(99)市府30號令規定的17項職能的同時,應將政府部門對企業管不了、管不好的職能抓緊轉移給行業協會,如企業申報、年檢、年審、評先、評優、市場開發等初審工作由行業協會擔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的作用。3、政府將經濟性行業協會從統一青一色的社團管理條例中分離出來,制訂適應我市經濟發展需要的經濟性行業協會 (商會)管理辦法。4、政府有關部門應為行業協會(商會)創造一個寬松的工作環境,減免有關審批手續,如舉辦業內展覽展銷會、“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等活動不要層層審批,要采取備案制度。5、要制訂地方性行業協會法規以維護行業協會(商會)合法地位(中央、浙江省都已出臺相關草案)。6、給行業協會提供參政議政的政治地位,行業協會應作為一個團體享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推薦與名額的配置,給行業協會負責人創造參政議政的機會,為溫州經濟建設作出更大的貢獻。
(摘自秦小偉委員在溫州市政協八屆三次會議上的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