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湖州市委會關于切實重視市區無業人員的醫保問題的建議
發布時間:2005-06-30 10:56:41
|
作者: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下,我市城市職工醫療保障和農村農民醫療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初步建立起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據市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資料反映,截止2004年11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人數達27.91萬人,農村新型合作醫療村覆蓋面百分之一百,共有173.34萬農民參加了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占全市農業人口的91%,以上數據充分表明城鎮和農村這兩個醫療保障制度的建立,已經使我市占約80%的人口享受到了醫療制度改革所帶來的實實在在的利益。但是由于客觀的歷史原因,目前我市還有相當大的一個群體尚未納入這兩個制度之中。據我會與市政協社法委聯合調研發現,因病致貧家庭占全市困難家庭總數的20.8%,而且其中不少是城鎮的無業人員。據了解,城鎮無業人員這個群體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原享受家屬勞保的人員,按照有關勞動政策規定,“原國有集體企業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患病,在規定的醫院就醫,手術費及普通藥費由企業按規定負擔二分之一”。但隨著企業的改制,這部分人員醫療待遇的落實很困難,然而這些人由于年紀漸大,而身體狀況卻漸趨不佳,所以迫切希望在醫療方面有所保障。二是還有一批為數不少的改制后不享受協保待遇的下崗失業人員,特別是“4050”人員,由于下崗失業,失去了依存的單位,個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負擔較重,從而游離在醫療保險制度的門檻之外。三是企業職工的未成年子女的醫療保險沒有得到落實。由此可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對于解決城市無業人員的醫療困境的幫助是非常有限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這項制度將城市無業人員排除在外。然而一旦這個人群中的某些人發生重大疾病,昂貴的醫療費對其家庭來說可能是雪上加霜,由此也會對社會的安定、和諧產生一定的影響。
鑒于上述情況,我們認為要從樹立科學的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出發,逐步探索解決這個群體的醫療保障問題,為此提出如下幾點建議供參考: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將城市困難人群的醫療保障問題提高到戰略高度進行認識,未雨綢繆。隨著社會貧富差距的擴大,未來的城市貧困人口還將呈增長趨勢。今年黨中央提出了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要求,作為這個社會的一分子,城市無業人員處于社會的最底層,切實關心保障好他們的生活,是政府應盡的職責,也體現了中共執政黨始終代表人民群眾利益的根本宗旨。所以盡早將城市困難人群納入到醫療保障制度中去,有利于及時應對將來可能出現的醫療危機,也是一項為創造和諧穩定社會環境的重要舉措。
二、組織力量,清查掌握這一群體的詳細情況。由于歷史原因,目前政府尚沒有一個部門分工負責對該一群體的管理工作,以至政府對這一群體基本情況不明。考慮到其大多數系城鎮無業人員,與社區的接觸較多,因此建議由社區組織開展調查、登記、統計工作,為下一步全面推行城鎮醫保政策打好基礎。同時建議市政府將涉及醫療保障的工作指定一個部門負責,以減少部門之間相互推委責任,提高辦事效率。
三、認真貫徹實施湖政發(2003)48號《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意見(試行)》文件精神。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由于遵循了低點起步、保障適度等原則,受到了農民朋友的歡迎,對城鎮無業人員的醫保,也可以參照農村新型合作醫療方式進行。個人與政府按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辦法各負擔一部分醫療保險資金。
總之我們希望政府通過積極的努力,使城市貧困人群的醫療保障問題能夠得到解決,盡量緩解城市貧困人群因病返貧、因病致窮的情況。
(此文系民建湖州市委會在市政協會議上的團體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