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確保臺州糧食安全的若干建議
發布時間:2004-09-08 0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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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糧食生產出現了新情況、新問題,集中表現為“四個連年減少”,即耕地、糧食播種面積、糧食總產量、人均糧食占有量。自2000年以來,我國糧食消費需求大致在4800億至4900億公斤之間,而糧食產量已經連續3年徘徊在4550億公斤左右,糧食已連續3年產不足需,全國糧食當年產需缺口在250億至350億公斤之間,主要靠挖庫存來平衡需求,而庫存糧食很有限,據專家預測,去掉陳糧最多還只能挖抵兩年。臺州糧食產量更是大幅度下降,2003年產量為75.64萬噸,比2002年下降18.3%,僅占最高年份1991年190.66萬噸的40%,而我市的糧食銷量近年來保持在195萬噸左右,糧食缺口達120萬噸,缺口率為62%,已成為浙江省的第三大糧食銷區。當然,從我市的實際來看,立足本地解決糧食缺口是不現實,也沒有必要。雖然近年來,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對糧食安全十分重視,特別是在增加市級儲備規模、建設市級中心庫、平息糧食風波和落實糧食安全責任等諸多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綜觀目前情況,作為一個糧食主銷區,我市在糧食安全方面還存在著諸多隱患,務必引起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以落實,確保我市糧食安全和社會穩定。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糧食批發市場建設嚴重滯后。目前,全省各市地都建立了上規模的糧食批發市場,不說杭州、寧波、衢州等地,僅溫州市就建立了占地450畝的糧食物流園區,湖州市、金華市建立了占地300畝的糧食批發市場,紹興市建立了250畝糧食批發市場。而我市目前僅有的3個糧食批發市場都普遍存在著規模少,檔次低,功能弱,設施陳舊,成交量不大,合計占地面積僅有52畝,去年3個市場的成交量總和只有25萬噸。由于場地少,無法適應經營發展的需要,特別是臺州糧食批發市場,是由原路橋糧食一庫的部分改建而成,目前有十多戶經營戶想進場而無法接納。而剛有點形成氣候的臺州糧食批發市場和臨海糧食批發市場,又面臨著搬遷和城市規劃的拆遷。
2、地方儲備規模少,品種結構不合理。我市原有地方儲備只有8.8萬噸,與國務院國發〔2001〕28號文件要求銷區保持6個月的銷量標準(僅僅以目前全市商品糧口糧需要測算,我市儲備規模應為25萬噸)相差16.2萬噸。雖然全市糧食工作會議后,決定新增地方儲備5萬噸,使我市的地方儲備達到13.8 萬噸,也與國務院的要求相差11.2萬噸。而與省內有關市地相比,我市的儲備規模也偏少,按新增后計算,只占杭州的43%、寧波的55%、溫州的52%、紹興的88%。另外,市本級雖有市級儲備糧,但無中心糧庫,無法實現省里提出的市級儲備糧放市級中心庫的要求。同時,我市現有的8.8萬噸地方儲備糧中早秈谷為83698噸、早秈米為802噸、小麥為3500噸,成品糧比重甚少,且根本沒有我市居民日常口糧的晚秈谷(米)。
3、糧食綜合生產能力遭受破壞。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城市框架拉大,小城鎮建設加快,耕地不斷被征用,致使可用耕地持續減少;隨著產業結構的調整,許多農田的灌、排水系統等水利設備受到嚴重破壞,加上缺少規劃,水旱作之間的混亂,造成部分糧田無法種植;仍然還存有挖塘養魚、破壞糧食生產能力現象,糧田拋荒,特別是季節性拋荒現象較多,糧田面積日益減少,許多農田不可能在需要時短時間恢復糧食生產能力,保證166萬噸的綜合生產能力難度較大。
4、糧食經營缺少龍頭企業,特別是糧食加工能力嚴重薄弱。目前,我市糧食經營中個體經營戶占絕大多數,缺乏龍頭骨干企業,存在著經營中的不穩定性。原國有糧食企業隨著改制,一些企業已不再從事糧食經營;糧食收儲企業由于政策原因,又無法從事經營性糧食業務;民營糧食經營企業更是數量少、規模少,真正有場地、有倉庫的只有1?2家。另外,由于近年我市外調糧食逐年增加,而外調的糧食以成品糧為主,當地加工企業日趨萎縮,許多縣(市、區)已沒有常年生產的加工企業,全市現有可用日加工糧食能力為1635噸,僅占全市日口糧消費量的50%左右,應急糧食加工能力嚴重不足,一旦出現緊急無法及時加工。
5、個別地方對糧食安全重要性認識不夠,責任意識不強。在部分領導和部門中還存在一些片面觀點,認為只要經濟發展就行了,有錢就有糧食;認為糧食安全能完全靠市場調節來解決。還沒有把糧食安全擺上議事日程,缺乏憂患意識。
二、幾點建議
1、強化糧食安全責任意識,做到藏糧于心。糧食安全是最重要的經濟安全,事關整個經濟的全局和整個社會的穩定,責任重大。黨中央和國務院對糧食安全已引起了高度重視。十六屆三中全會把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寫入公報;胡錦濤總書記也多次強調,糧食問題始終是關系經濟發展和國計民生的大問題,任何時候都不能有絲毫的松懈。對此,各級黨委、政府必須要有充分的認識,高度重視糧食市場出現的新變化和潛在的風險,要把確保一方糧食安全作為義不容辭的責任,做到底子清、措施明,切實負起責任。臺州市政府要根據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要求,與縣(市、區)政府簽訂糧食安全責任狀,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在糧食安全方面的責任,一級抓一級,一級保一級,層層落實有關工作任務,切實加強政府的指導和調控。另外,要加大糧食安全的國情教育。要通過宣傳教育,使廣大干部群眾認識我國存在糧食安全隱患的國情,增強優患意識,居安思危、克服盲目樂觀傾向,并明確糧食安全在國家安全中的重要地位,了解實現未來糧食安全目標的艱巨性。
2、加快糧食市場的培育和建設,完善糧食市場體系,致力于藏糧于市。糧食購銷市場化后,正常年景下,我市糧食供求平衡主要靠市場來調節,糧食批發市場已成為實現供求平衡的主要載體。加快建立完善的糧食市場體系,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糧食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的重要條件。為此,要下最大決心,化最大力氣,做大做強糧食批發市場,建立完善成熟的糧食市場體系,以及多元主體參與的流通體系。重點搞好臺州市糧食批發市場建設,打造臺州糧食物流園區;椒江區、臨海市和溫嶺市要盡快落實選址,建立規模適當的區域性糧食物流園區或糧食批發市場;其它縣(市、區)要及時規劃,盡早啟動糧食集貿市場建設。要采取優惠政策,積極引進產糧區糧食經營商和糧食生產大戶,在我市糧食批發市場開辦窗口或代售代儲,云集糧商,做旺市場。完善市場功能,增強輻射能力,推動市場上規模、上檔次,繼續加大開發力度,充分利用我市豐厚的民資,鼓勵多種經濟主體投資辦市場和經營市場。通過幾年努力,建立起覆蓋全市輻射周邊、多主體、多層次的糧食市場體系和流通體系,增強調節功能,確保糧食流通安全。建立健全市場監測體系,及時掌握市場行情變化。設立市場行情監測點,落實專人,密切跟蹤市場動態。加強糧食市場管理的法制建設,促進糧食購銷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盡快制定《糧食市場交易規則》和《糧食市場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以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創造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
充分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大力推進和深化與糧食主產區的產銷協作,不斷拓寬思路,擴大范圍,盡可能多地發展實質性產銷協作項目。積極鼓勵和引導我市各類經營主體到糧食主產區以承包土地方式建立基地、收購糧站等倉儲設施及加工企業,多方式謀求與主產區建立更緊密、更深層次的合作關系,確保必要時能調得進,用得上。
3、完善地方糧食儲備體系,致力于儲糧于庫。地方儲備糧是地方政府調控糧食市場,應對突發事件的重要手段。從我市的實際來看,當前重點是要按規定全面完成5萬噸的新增地方儲備糧和5500噸成品糧儲備的落實。為此,各級財政部門要確保費用的足額到位;糧食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積極組織儲備糧源,確保糧源的落實。切實做到儲備糧費用、資金、倉儲的三落實。不斷優化儲備糧品種結構,增加晚秈谷和成品糧的儲備,以適應當地居民飲食習慣和滿足應急時用糧的需要。建立健全糧食企業最低周轉糧庫存制度,使之成為地方儲備糧的有力補充,增強政府應急調控能力。目前,我市的地方儲備糧規模(包括新增)與國務院的要求還有較大的差距,根據今后幾年隨我市糧食缺口進一步擴大和全國糧食不斷趨緊的形勢,我市各地應按規定分步增加地方儲備糧規模,逐步達到國務院要求銷區吃商品糧人口6個月口糧的儲備規模,使政府掌握必要的可調控糧源,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真正做到“手中有糧,心中不慌”。
加快中心糧庫建設,力爭實現“市、縣儲備糧放市、縣中心庫”的目標,并基本實現計算機化管理和全省聯網,切實提高儲備糧管理效率和水平。臺州市本級中心糧庫要抓緊項目前期工作,力爭早日立項開工。臨海、玉環、仙居等地要加快中心糧庫的建設進度,確保年內建成。
4、切實保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致力于藏糧于地。糧食安全基礎在“地里”,保障糧食安全最根本的還在于切實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我市的糧食完全立足于本地是不可能,但全部依靠外調同樣是不現實的,對此,中央一號文件就有明確要求,糧食主銷區也要加強糧食生產能力建設。要把保護耕地、依靠科技,提高生產,作為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重點。實行最嚴格的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基本農田。加強對耕地的保護,決不允許擅自將基本農田改作非農用地或改挖魚塘、改種生產周期長的經濟作物或取土制磚等,確保一旦出現糧食供需求緊張時,可迅速恢復糧食生產;在合理調整農業經濟結構同時,堅持“宜糧則糧,宜經則經”的原則,發展優質高效和綠色糧食生產,努力減少和避免棄耕拋荒現象。搞好標準農田建設,建成60萬畝畝產超噸糧的標準糧田,保持全市166萬噸糧食生產能力基本穩定。加大對農業的投入,推進農業科技進步,提高糧食產量。鼓勵農戶在承包期內依法、自愿、有償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完善流轉辦法,開展糧食生產集約經營,提高效益。積極落實各種支農扶糧政策,保護種糧農戶利益,提高種糧積極性。
5、積極培育糧食龍頭企業,做到藏糧于企業。積極培育發展糧食產業,是新時期保障糧食安全的重要途徑。因此,要把壯大規模,培育龍頭擺上重要位置,給予大力支持。建立重點糧食企業,特別是重點民營糧食企業領導聯系制度,及時幫助企業解決困難。積極鼓勵和引導民營資本投入糧食經營,促進糧食經營主體多元化。對興辦民營糧食企業的,要在融資、用地、稅收等方面給予優惠。培育糧食龍頭企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要加快糧食加工業的發展,積極培育和扶持一批糧食加工龍頭骨干企業,引進一批在國內有影響的糧食加工企業落戶我市,提高應急加工能力。同時,各地糧食收儲企業都具有雄厚的資金實力和倉儲實力,并有一定的經營人才,但由于政策的限制,近年來都以政策性為主,退出了經營性業務,對此,有關部門要根據實際,在政策上作些調整,允許糧食收儲企業參與經營性糧食業務,并充分發揮主渠道作用和儲備調節作用,成為糧食宏觀調控的職責承擔者,在平抑糧價、穩定糧食市場中發揮關鍵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