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誼報]促進浙江家庭作坊可持續發展
發布時間:2008-02-13 16: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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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記者 陸梅紅
獻策人:民建省委會參政議政委員會委員 林崇俊  
改革開放以來,浙江的非公有制經濟蓬勃發展,涌現出眾多中小民營企業。其中相當部分是家庭作坊式企業。這類企業往往生產一些小商品或為龍頭企業提供零配件,供需關系穩定,生產成本低,是農民一條致富之路。據統計,全省經工商部門登記的家庭作坊式企業有60多萬家。促進家庭作坊企業健康發展,符合我省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的總戰略,有利于我省經濟發展,有助于農村居民增加收入,縮小城鄉差距。
然而,家庭作坊的經營者以住宅為生產場所,融業主家庭居室、雇工宿舍和車間、倉庫為一體,普遍存在安全隱患、污染環境、過度競爭、缺乏創新能力等問題。為了規范引導家庭作坊,建議要嚴防家庭作坊的安全隱患,落實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責任,加大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力度,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構建消防安全防御體系,并力堵家庭作坊的環境污染控制審批源頭,落實企業責任,加強執法檢查,并實施群眾監督。
對于家庭作坊的可持續發展,建議一要走集約化道路。有條件的鄉鎮可借鑒諸暨經驗,建設若干個集聚點,把家庭作坊集中起來,統一管理、統一生產標準、統一創牌、統一維修機器設備。可結合舊村改造和新村規劃,將原有宅基和土地騰空,引導村(居)民通過集資方式在閑置土地上籌建新廠房,最終形成“家庭工業園區”,既節省土地,便于管理,又能發揮規模效應,提升產品質量,減少噪音污染和鄰里糾紛。二要培育自主品牌。發揮行業協會組織的協調作用,協助政府規范市場行為,建立有序競爭的市場機制,制訂產品質量控制標準,提高集群產品質量,促進形成地方特色品牌產品。地方政府通過整合各方面資源,加強宣傳、搭建平臺、疏通市場渠道,推進集群品牌產品在國內外的知名度。三要提高技術水平。對于集群生產同類產品且有相當規模的家庭作坊,當地政府有義務創建技術創新平臺,建立產品、技術研究機構。從政策上支持龍頭企業與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建立穩定合作關系,不斷在產品開發、技術改進、降低成本等方面有所突破,促進產業集群產品升級與多樣化,進而帶動家庭作坊的產品技術含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