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高個人所得稅實際起征點的提案
發布時間:2004-07-08 20: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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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市政協委員 王瑞光
我國從1994年稅制改革以后,個人所得稅的起稅的起征點調整至800元,這是國家根據全國情況規定的統一標準,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絕大多數納稅人的收入已經超過了這個基準點,靠工薪為主要收入的群體構成了個人所得稅的最大稅源,800元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合理性,已越來越受到質疑,認為它已經影響到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水平,我國各地的經濟狀況相差很大,全國按一個標準征收個人所得稅不符合實際情況,起征點應根據當地的物價水平生活水平來制定,過低的起征點導致納稅增多,從而抑制居民的消費擴張,削弱經濟的增長。
目前杭州執行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標準是國家規定的800元起征點+通訊費補貼(實際取得數),估計是1100元,這與杭州市的經濟不太相符。據市統計局最新統計顯示,2003年杭州市城鄉民收入繼續保持穩定增長,市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為12898元,同比增長9.5%,其中工薪收入占了大頭,為8554.2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為66.3%、高于南京的10195元。 建議制定出臺“提高工薪所得個人所得稅補貼項目免稅扣除額”的規定,使現行個人所得稅政策與其他財政財務規定相銜接,簡化對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應明確適用范圍,規定只選用于工資薪金所得,其他諸如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稿酬、勞務報酬等等均不享受,并且只適用于繳納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的中國公民納稅人.規定還應明確可免稅的補貼項目內容,如通訊、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等內容.應明確制定統一標準,建議此標準為800元,考慮到目前實際執行的情況,預計上調免稅扣除額度對于我市個人所得稅造成的減收影響不會很大,但受益面極廣泛。可以說這一規定惠及每一個繳納工薪所得稅的杭州市民。





